GB 36893-2018 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标准编号:GB 36893-2018
规范名称: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试验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具有一定颗粒物净化能力(颗粒物洁净空气量为50m3/h~800m3/h)的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仅采用离子发生技术的空气净化器;
--风道式空气净化装置及其他类似的空气净化器;
--仅具备气体污染物、微生物净化能力的空气净化器;
--专为工业用途、医疗用途和车辆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汽或瓦斯)特殊环境场所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同济大学、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M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鼎信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广东松下环境系统有限公司、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阿波罗环保器材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计量测试研究所、北京零微科技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宇洁新材料有限公司、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厦门美时美克空气净化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爱启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康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山市上品环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GB 36893-2018 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