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1019-2023 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
标准名称: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
发布日期:2023-09-30
实施日期:2023-10-30
标准编号:DB21/T 1019-2023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DB21/T 1019-2023
规范名称: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
该国家标准规定了乡镇党委、政府、人大、群团组织及企事业单位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
该国家标准适用于乡镇形成的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街道档案工作可参照执行。
辽宁省档案局
起草单位:辽宁省档案局
起草人:孙建冰、刘薇薇、王思婷、梁丽英、葛仁军
批准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