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272-2013 16:9的高清图像在4:3屏幕上显示的安全区域
标准名称:16:9的高清图像在4:3屏幕上显示的安全区域
发布日期:2013-11-25
实施日期:2013-11-25
标准编号:GY/T 272-2013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GY/T 272-2013
规范名称:16:9的高清图像在4:3屏幕上显示的安全区域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幅型比为16:9的高清图像在4:3屏幕上显示的安全区域。
本标准适用于4:3屏幕上R示的经左右切边变换模式处理的16:9高清图像的拍摄、编辑、处理和播出过程。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规划院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行业分类无